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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警方捣毁9个传销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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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7: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黄河晨报讯(记者 樊朋展)近日,盐湖警方端掉9个传销窝点,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02人。
据了解,盐湖公安局经侦大队按照“打击传销上层人员、查处传销组织窝点、驱散传销参与者”的工作思路,在工商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长线经营、多点联动、主动出击,分别在8月16日、8月23日和9月1日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成功捣毁位于市区葡萄园、西门外、东风小区、干河新村、南湖新村、河东一中梨花巷附近的9个传销窝点,成功抓获广州新柏兰传销组织主任级骨干分子9人,教育遣散误入传销人员102名。
经查,误入传销组织的102名传销分子,主要是来自湖南、广西、甘肃、宁夏、四川等地,年龄在18岁到25岁之间。他们大多被网友拉入广州新柏兰传销组织。
目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郭某、王某、冯某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无论传销的“外衣”怎么换,要辨别传销的真面目,需要看清三个特征:
第一,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且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甚至根本没有实体商品。
第二,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
第三,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只要符合这三个特征,就肯定是传销。
当前传销组织往往利用火车站、汽车站附近的老式小区、拆迁空置房集中区域或城乡接合部开展聚集型传销活动,且经常性更换住址,与公安机关打起“游击战”,妄图逃避打击。在此,警方希望广大市民主动举报发现的传销活动,警民合力,共同铲除传销“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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