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并不是“消灭农村”,也不是让所有农民都成为市民。保留适度农村人口,无论对城市还是对农村,都是件有益的事 城乡二元结构差距依然是横亘在农村和城市之间的鸿沟。农民不愿将户口迁入城市,一方面说明农民并没有完全摆脱对农村的土地依赖;另一方面,也说明城市对这部分群体的吸引力不足,真正的城乡一体化还有待各方努力。 农村户口的“含金量”,指的是依附于农村户口的承包土地、宅基地等物权,以及近年来逐步提高的社会保障水平。随着农村户口“含金量”的提高,不少进城务工人员权衡利弊之后,认为放弃农村户口落户城市“划不来”。农民工一旦落户城市,即使短期内土地不被收回,时间一长也就不好说了,关键是附载于农村户籍上的其他利益也将失去,这是很多人不愿意接受的。对收入不高的农民工来说,他们必须好好思量落户城市后的生活能否得到保障的问题,比如,城里的房子是否买得起、工作问题怎么办。而这些问题在农村往往都不是问题,房子有,土地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也不愁。与农村相比,落户城市的成本太高,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农民工成为市民的念头。 要想让农民更愿意进城成为户籍上的市民,更好地推进城镇化,必须放长农民的利益链条,比如,让宅基地入市,释放其含金量等。唯有如此,农民才能真正有底气、有意愿、踏踏实实走进城镇。 进一步讲,必须真正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限制,让城里人和农村人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自由流动,发挥各自所长,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农民迁徙到城市就自然成为城里人,同样,城里人也有获得农业生产资料的权利——大学生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一些城里人有到农村生活的愿望,这种“新农民”可能越来越多。他们给农村带去的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将成为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强大动力。相比那些宁可土地撂荒、农房空置,却要保留一个农村户口的人,他们更有资格当“农民”。这样的“农民”也更能提高农村人口的含金量,推动农村的发展建设。 当然,更要认识到,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并不是“消灭农村”,也不是让所有农民都成为市民。保留适度农村人口,无论对城市还是对农村,都是件有益的事。如果对这个问题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给农民足够的物质与货币,就可以让农民放弃农村户口,也可能事与愿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