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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咨询垣曲大学毕业生档案存放和自己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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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7: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2012年大学毕业生,当时档案存放在太原人才市场,2014年左右自带回垣曲人社局存放时,工作人员告知可以自己留档,没有影响!我想请问,现在还可以去存档吗,需要哪些手续?

垣曲县人民政府回应关切:

一、档案邮寄事项   

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选择在生源地存放档案,档案可自带(注:不能私自拆封)或者由学校统一邮寄。

学校统一邮寄的,请在档案到达邮寄地后,自行办理档案托管手续。邮寄时请按如下信息填写相关材料:   

单位名称:垣曲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收 件 人:人事代理部   

联系电话:0359-6088137   

地 址:垣曲县新城镇建设路中段(垣曲县人社局三楼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邮 编:043700   

二、档案托管事项   

档案邮寄回来后,需要及时办理托管(自带档案也需及时办理),托管档案需要在资料准备齐全后,再到垣曲县人社局三楼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窗口进行办理。   

托管档案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复印件);   

2.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下载,需打印一份)。   

档案存放在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后,可以免费享受7项服务:

一是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二是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三是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四是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五是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六是为相关党委(党组织)提供政审(考察)服务;七是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服务。   

注意:如未办理托管手续,我中心将不提供以上7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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