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运城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2 11: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黄河晨报讯(记者 陶登肖)12月1日,从运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我市从2016年10月1日起,将全市失业保险金现行四类标准依次调整为一类1130元、二类1060元、三类990元、四类930元。
根据规定,我市一类适应区域包括盐湖区、河津市,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130元;二类适应区域包括永济市,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060元;三类适应区域包括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失业保险金调整为990元;四类适应区域包括闻喜县、平陆县、垣曲县、夏县、万荣县,失业保险金调整为930元。
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第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最短的可领取3个月,最长可领取24个月。
(欢迎在天虹创惠运城民间新闻栏目里发布各类民间新闻事件。发稿网址:http://www.thch813.com/   投稿邮箱:101385226@qq.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4-11-26 14:43 , Processed in 0.063548 second(s), 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