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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共同生活过但没有结婚证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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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2 19: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总会走到结婚这一步,但是在结婚之前我们肯定也是会让双方父母知道,并且进行订婚的的行为,那么如果说两个人在一起有过共同的生活,但是并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在女方提出离婚的时候彩礼会退吗?以下内容均为青岛离婚律师收集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以下内容能为您心中的疑惑找到答案。
  需要退还部分彩礼。
  第一,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已经结婚时有条件返还的。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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