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关于明确县乡两级和边山峪口、重点河段、水库淤地坝及尾矿库坝防汛抗旱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防汛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有效防御洪涝灾害,根据《防洪法》第三十八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经县防指研究,现将2024年县乡两级和边山峪口、重点河段、水库淤地坝及尾矿库坝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报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接受社会监督。
要求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迅速通知本辖区、本单位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防汛责任人要熟悉防洪工程情况和应急预案内容,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措施;汛期要坚守岗位,及时做出部署,加强防洪调度;要全面负责所担负的边山峪口、重点河道、水库淤地坝及尾矿库坝的防汛保安工作,防止发生灾害事故,确保安全度汛;要严肃防汛纪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责任人,将依照《防洪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2024年夏县县乡两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2.夏县边山峪口防汛责任人名单
3.夏县重点河段防汛责任人名单
4.夏县各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5.夏县水土保持大中型淤地坝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6.夏县各水库下游垮坝淹没村庄报汛责任人名单
7.夏县尾矿坝、蓄水池防汛责任人名单
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3月12日
附件:夏汛指〔2024〕1号《关于明确全县边山峪口、重点河段、水库淤地坝及尾矿库坝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报汛责任人》的通知(定).doc
夏汛指〔2024〕1号《关于明确全县边山峪口、重点河段、水库淤地坝及尾矿库坝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报汛责任人》的通知定.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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