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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交付劳动者 视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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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2: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黄河晨报讯 近期,有劳动者咨询,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不把合同的另一份交付劳动者(自己)咋办?对此,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具体在合同签字的时候,双方应将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重要内容予以确定。 劳动合同应当交劳动者一份,目的是规范和提醒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应自觉履行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抵制和防范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同时指出,用人单位未将其中一份合同交劳动者持有,应视为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同时指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朱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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