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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忍,邻里互殴致伤 讲法明理,法院平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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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2: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黄河晨报讯(记者 樊朋展 通讯员 杨占虎)近日,盐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起由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盐湖区人大四位人大代表、《黄河晨报》、运城电视台《法治民生》栏目等6家新闻媒体记者全程旁听监督。家住盐湖区上郭乡北陈村的王姓两家,南北相邻而居数十年,关系十分融洽。从2015年起,两家因房后排水起了争执,村委会曾多次协调,但因双方都不让步而越闹越僵。2016年1月15日下午,两家发生了持械斗殴事件,致使两家4人受伤。经鉴定,分别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2016年5月,王姓两家中的3人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捕。
2016年8月,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3人起诉至法院。盐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受理了此案,由庭长杨俊平、副庭长郭萍、代理审判员鱼晓辉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详细了解案情后,他们认为,两家多年为邻,且和睦相处。因排水问题引发互殴打架致伤,是双方一时冲动,不能控制情绪所致。遇到问题,如果能及时协调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妥善解决,这起恶性事件完全可以避免。为更详细具体地吃透案情,为下一步和解打下良好的基础,郭萍带领书记员,冒着冬日严寒,来到两家居住的村子进行实地查看。在现场,他们看到王某科因房后排水,确实给王某国出行造成不便的情况。他们叫来村干部,为王某科一家提出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使导致两家发生矛盾的根源得到彻底解决。
此案在庭审环节,双方都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请求。在征得双方意见后,均有赔偿和解的意愿。之后,盐湖区人民法院与双方家属进行了十多次约谈调解。经过法官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法院考虑到3名被告归案后,能承认自己的错误,积极赔偿对方损失,并取得谅解等因素,依法对3名被告从轻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是农村发展稳定的基础,也是盐湖区委建设‘幸福盐湖’宏伟目标倡导的新风尚。今天公开宣判的这两起由民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化干戈为玉帛,和解结案,体现了区法院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工作思路,体现了法官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司法精神和不辞辛苦的工作态度。”在听审完案件后,盐湖区人大代表认为,这种做法很有典型教育意义,应当大力提倡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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