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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首届山西职业技能大赛哪些人可以参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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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0 08: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这项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在全社会树立技工是人才、而且是不可或缺的人才的鲜明导向,为我省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提供人才保证和动力源泉,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2019年首届山西职业技能大赛哪些人可以参加吗?

2019年首届山西职业技能大赛哪些人可以参加吗?

一、大赛主题

人人持证  技能社会

二、职业(工种)项目

       7类30个职业(工种)项目为:
  1.运输与物流类 (3个):车身修理、汽车技术、汽车喷漆

  2.结构与建筑技术类(3个):砌筑工、电气装置、钢筋工

  制造与工程技术类(11个):数控铣、数控车、电子技术、工业控制、CAD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移动机器人、焊工(焊接)、钳工、模具工、电工

  信息与通信技术类(1个):信息网络布线

  创意艺术与时尚类(4个):花艺、平面设计技术、剪纸工、刺绣工

  社会与个人服务类(7个):美容师、美发师、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家政服务员、电子商务

  农业类(1个):果树嫁接

  所列30个竞赛职业(工种)项目中,机电一体化和移动机器人为双人赛项,其余为单人赛项。


三、命题标准
  本次大赛只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比赛,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制。命题参照各职业(工种)项目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的要求或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技术要求。

  竞赛技术文件8月下旬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参赛对象条件及组队


(一)参赛对象条件
  凡年满16周岁,在我省从事相关专业、职业的城乡劳动者,不受学历、工作经验限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项目竞赛。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三晋技术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不再作为选手参加本次大赛。


(二)报名及组队

  1、以市为单位组队,参赛人员按照属地原则报名参赛;

  2、各部门(行业)组队的,参赛人员按部门(行业)报名参赛;

  3、每个职业(工种)项目限报指导教练1人、参赛选手5人(组)。每个代表队限报领队、领队助理、联络员各1名。

五、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特殊贡献奖。


(一)个人奖

  1、每个职业(工种)项目奖励,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颁发荣誉证书;其余选手颁发优秀荣誉证书。

  2、每个竞赛职业(工种)项目(决赛选手不低于30人)获得前3名的选手,按规定报请省人民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称号。竞赛职业(工种)项目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前3名获奖选手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4到6名的获奖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每个竞赛职业(工种)项目(决赛选手不低于20人)获得第1名的选手,按规定报请省人民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称号。

       竞赛职业(工种)项目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获第1名获奖选手,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并可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获第2、3名的,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并可申报技师资格考评;获4到6名的,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3、符合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表彰条件的,报请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给予表彰。

  4、本次大赛各职业(工种)项目决赛人数在30人及以上、获第1--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5、属于世赛项目的职业(工种)项目,符合世赛年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机电一体化项目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的参赛选手,按照其在本次大赛中所取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为我省参加第46届世赛全国选拔赛的储备选手和集训选手。


(二)团体奖
  1、部门(行业)代表队,不做团体排序。

  2、各市代表队团体奖励办法:

  ①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颁发名次奖荣誉证书;4-8名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其余代表队颁发组织奖荣誉证书。
  
       ②计分办法:以各代表队报名参赛的职业(工种)项目分加选手名次分计算团体总分。

  参赛的职业(工种)项目分计分办法为:满额参加全部30个职业(工种)项目的代表队,得基础满分150分,每少一个名额在基础满分150分内减1分得出该代表队参赛项目分。

  名次分计分办法为:获个人第1名的在参赛项目分基础上加20分,第2名的加15分,第3名的加10分,第4名的加5分,第5名的加3分,第6名及以后的加1分。

(三)特殊贡献奖 


    对贡献突出的单位,颁发特殊贡献奖证书。

六、时间安排
  (一)启动仪式:8月份;

  (二)初赛:8--9月份分别由各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三)省级决赛及闭幕式:10--11月份。

  决赛具体时间和各职业(工种)项目决赛地点,另行通知。

七、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和省总工会共同举办,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下设综合组、裁判组、监审组、宣传组,负责大赛相关技术工作及具体组织实施。
八、其他事项
  (一)各市、各单位组织竞赛的总结、相关简报、图片视频等信息要及时报送省组委会。

  (二)省级决赛不收参赛费。各代表队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各代表队须为参赛选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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