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起,运城中心城区住宅维修资金使用有新变化
2019年9月25日起,运城中心城区住宅维修资金使用有新变化
2019年9月25日,从运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获悉,自9月25日起,运城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发生新变化。 住宅小区如发生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屋面防水损坏造成大面积严重渗漏、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安全等情况,经相关部门鉴定后,申请人无需再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就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运城市中心城区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范围为物业区域内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以下紧急情况: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大面积严重渗漏需要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经运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或者检测机构确认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经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评价,确定为必须经过更新、重大修理或者改造才能修复,需要使用住宅维修资金
(三)二次供水、排水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使用需要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经运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或者检测机构确认的
(四)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安全需要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经运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或者房屋质量检测机构确认的
(五)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出具检测不合格报告需要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的
(六)发生严重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其他紧急情况需要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经运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或者检测机构确认的。
应急使用申请人
1.应急维修项目可不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2.运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接到申请后,会立即组织人员审核,在接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审核同意后,将向申请人或者维修单位、施工企业划转资金,首次拨付的资金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金额的60%。相关具体事宜,申请人可向工作人员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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