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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438户燃气用户挽回经济损失48950.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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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10: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样的处理结果公正合理,咱们消费者很满意,感谢你们。”近日,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处理一起因“换表也换价”引发的消费纠纷,为438户挽回经济损失48950.13元。

近日,万荣县居民张先生将家中的燃气表更换为智能燃气表后,发现燃气余量比换表前所剩余量有所减少。随后,他向燃气公司反映了情况,得到了“按照购买时的燃气价格与余量进行金额折算”的答复。得到答复后,张先生拨通了“12315”投诉电话,认为其权益受到了损害。随后,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了对这起消费纠纷的调查,并发现有不少居民家中的燃气余量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

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发现,消费者换了智能燃气表后,燃气公司不是按照原燃气表中存有的燃气方量让用户继续使用,而是按照当初用户购买时的价格(2.3元/立方米)折算成金额后存入智能燃气表中,以现价(2.63元/立方米)扣费,造成换装智能燃气表的用户不能实际使用到当初购买的燃气方量。

随后,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判定该燃气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并通过两次行政告诫,让燃气公司认识到其在换表过程中的错误。之后,该公司按照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进行了积极整改,现已排查梳理出438户存在问题,并逐户给予退赔或补齐差价,为用户挽回了经济损失48950.13元,保障了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

刘凯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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