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李平(化名)向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反映,自家三头奶牛于2008年被盗,后他帮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偷盗者,可此事已过去了8年,至今没有结果。 海拉尔区检察院收到李平的举报信后,我负责承办此案。得知李平的案件长达8年没有结果,我立即找到李平,向其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做了调查笔录。 据李平介绍,2008年7月,张某与其他三人在海拉尔区扎罗木得村十号地放牧场将其放养的三头黑白花奶牛盗走,经鉴定三头奶牛价值3.35万元。报案后李平帮助公安机关找到了张某,但自这件事发生到现在,没有人告诉他该案有何进展。 为了弄清情况,我联系了该案公安机关承办人,了解到此案法院已作出判决。随后,我又找出了该案的判决书,并找到审理此案的法官,还原了事情真相。 原来,2015年10月26日该案判决后,被告人张某家属已经交了赔偿款,这笔钱由法院内勤存在法院的账户上,后由于工作忙,该工作人员把此事给忘了。当我去法院核查此事时对方才发现工作失误,想起判决书和赔偿款5000元都未交给被害人。我当即提出口头建议:及时将5000元退赔被害人,并将判决书送达被害人。 考虑到此事拖延较久,为了安抚好李平的情绪,我提醒法官要认真解释并诚恳道歉,以求对方的谅解。 两天后,李平拿到判决书和5000元退赔款时,他给我打电话表示感谢,电话中的他很开心:“钱拿到了,张某也受到惩罚,法院不仅判了他三年有期徒刑,还罚了他2万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