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洞察:什么是建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3-14 11: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违建”比较早的全称是“违章建筑”。1980年4月发布的《批准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有效)通过北京在明律师律师人员的市场表现可以看出,其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和强有力的号召力。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由被媒体誉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的杨在明律师创立。在明所是一家专注行政法业务的专业精品律所,尤其在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由在明律师团队代理案件超2万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

2、2022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3、2022年1月21日,由颁布并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

4、2022年1月1日起施的《行政强制法》

建筑的概念。

1、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城乡规划处理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城乡规划法》

2、建筑概念:

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过期的临时建筑。

建筑的认定

建筑存在的事类型,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规划范围)、内容(图纸)施工的;

2、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3、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4、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过道、人行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5、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6、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7、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建筑强制拆除程序

对于行政强制拆除的程序,依据《城乡规划法》、《处理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分六大步:

(一)执法机关制作立案呈批表

(二)调查

()执法机关作出处理告知书并依法送达

(四)执法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建筑决定书并依法送达

(五)公告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4-9-20 14:49 , Processed in 0.063638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