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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 到村(社区)工作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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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 19: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津市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 到村(社区)工作公告(一)

为提升全市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根据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运组通字〔2021〕39号)精神,现就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河津籍大学毕业生95名,为乡镇(街道)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河津市2022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大学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报考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及已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委培、定向应届生不得报考;

  11.通过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12.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13.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等次的不得报考

  14.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起始日为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本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第一阶段: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及地点)均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阶段:报名

  (一)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链接报名网站端口(报名网站 http://hjzz--bmren--cn--023744751f2a6.wsipv6.com)。

  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止。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查询网址为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一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市人社局组织进行。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经招聘领导组同意,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7月10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河津市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须在7月12日18:00前到人社局302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一周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另行公告,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第三阶段: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不能排出先后次序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排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运城全市统一时间进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村(社区)基本知识和村(社区)党建、村(社区)实务等。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中心出具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应聘介绍信)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所有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委托专业机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考官全部由市外专家担任,不少于7人。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及排名当天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由市人社局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并组织考生填写《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体检、考察时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复。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入编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报考大学生被聘用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个人志愿、专业特长和村(社区)工作需要分配确定岗位,优先分配到干部年龄和学历结构不优的村(社区)任职,鼓励聘用大学生回本乡本村或居住地社区工作。聘用大学生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半年,在相关人员帮带下,参与乡镇(街道)中心工作,半年后安排到村(社区)工作。其中,是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聘用大学生由市委组织部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锻炼时间),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六、领导组织

  招聘工作在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每项工作要做到责任到人。一把手要签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责任承诺书》。

  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要制定应对公开招聘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在招聘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处置。重大舆情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原发布公告的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及时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调离或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2年河津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xlsx

        附件2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3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4不能确定为候选人15种情形.docx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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