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生态环境部建设了《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通知要求,自2022年7月1日之日起,我县将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环评系统”)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事项的统一申报、受理和审批。现就使用“全国环评系统”平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建设单位进入山西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登录,在对应环境影响办理事项处,点击“在线办理”,页面自动跳转至《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无需二次重复注册。
二、申报要求
万荣县内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申请,并如实完整填报。在提交相关信息后,我局即按规定开展审批流程。
申报使用手册详见附件。
三、业务咨询电话
0359-2780011
附件:1.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
2.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常见使用问题解答
万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