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咨询] (运城)对遛狗不按规定牵绳、犬只随地便溺怎么处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7-13 09: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遛狗不按规定牵绳、犬只随地便溺怎么处理?

运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樊宇江为你解答:

根据《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按照规定束1.5米以内的牵引绳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暂扣或没收犬只,并处200元罚款。

未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的养犬人,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4-9-20 05:32 , Processed in 0.06206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