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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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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0 11: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自6月22日至9月30日,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重拳打击违法犯罪,铁腕整治治安乱点,梳理排查安全隐患,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净化社会环境,为确保取得实效,现向全社会征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

  一、违法犯罪举报内容

  (一)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网络赌博、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诈骗老年人,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四)组织介绍容留卖淫、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和拐卖妇女儿童、家暴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无证驾驶、违法停车、违规占道经营、飙车、非法改装机动车、酒驾醉驾毒驾、超载超员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利用互联网串联、煽动、非法集会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校内外勾结霸凌、欺辱中小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食品药品、矿产、环境安全领域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十)涉枪涉爆、危险化学品领域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使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使用**、**、爆炸物品、仿**、弩等从事非法娱乐游艺活动等违法行为;

  (十二)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爆炸物品、管制器具的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涉黑涉恶及严重暴力犯罪行为;

  (十四)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的违纪违法行为;

  (十五)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治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内容

  (一)案件高发区域;

  (二)公园、商场、夜市摊点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流动人口聚集区域及治安混乱的出租屋;

  (四)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混乱区域;

  (五)旅店、歌舞娱乐场所、桑拿洗浴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网吧、酒吧等治安复杂场所;

  (六)危爆物品存储使用单位、五区五场等重点领域;

  (七)其他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区域。

  三、举报须知

  (一)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控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违法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人员等,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受理举报单位将依法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举报内容予以保护和保密。

  (二)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检举、控告的线索应尽量详实,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三)举报人对检举、控告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举报奖励

  凡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视情形予以奖励。

  五、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

  (一)现场举报地点:

  夏县公安局及各派出所。

  (二)举报电话:

  夏县公安局举报专线:110

  瑶峰派出所举报专线:0359-8537110

  水头派出所举报专线:0359-8985110

  裴介派出所举报专线:0359-8986110

  庙前派出所举报专线:0359-8923110

  泗交派出所举报专线:0359-8544110

  埝掌派出所举报专线:0359-8542110

  胡张派出所举报专线:0359-8543110

  禹王派出所举报专线:0359-8925110

  尉郭派出所举报专线:0359-8586110

  南大里派出所举报专线:0359-8581110

  祁家河派出所举报专线:0359-3924110

  公安机关正告所有不法分子、违法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人员,切勿以身试法,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夏县公安局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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