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2022年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
一、政策内容
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且有纳税行为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15000元的扶持。
注:每名高校毕业生及每个实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该项政策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等不重复享受。
二、享受条件
1、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指从2022年起的应届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股东);
2、纳税行为,指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在税务部门有实际纳税额,或者按规定免税但有纳税申报记录;
3、带动1人以上就业,指除创业者本人以外,另外招用1名以上工作人员就业(含1人);
4、缴纳社会保险费,指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或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且实际缴费,且不存在欠缴行为。
三、办事流程
1、申请人将相关资料递交人社局就业股;
2、就业股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3、审批完毕后将在政府网站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四、所需资料
1、《创业补贴申请表》(省人社厅官网下载,申报人填写);
2、申请人毕业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情况证明(有实际纳税的提供相关记录,按规定免税的提供纳税申报记录);
4、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不需要创业者提供,人社部门内部检验);
5、带动1人以上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等);
6、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办理地址: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四楼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359—5525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