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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某酒驾屡教不改,拘留10日,这次招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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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9 09: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刘凯华 通讯员 王文斌)9月15日晚,临猗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驾驶人潘某某屡教不改,已是第三次酒驾被查。 当晚10时50分许,该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南环路建材城附近路段,对一辆二轮摩托车拦停检查时,驾驶人潘某某无法提供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且满嘴酒气,涉嫌酒驾,被民警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经检测,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然而,交警在对潘某某调查时发现,潘某某于2016年5月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2018年8月份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处罚,其所持有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潘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受到罚款23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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