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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关于在房屋交易中应注意事项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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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08: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维护群众购房权益,保障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郑重提示广大购房者,在进行房屋交易时,一定注意以下几点:

一、注意查看新建项目的五证

选择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定要查看所购商品房项目是否取得以下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证件不全的房地产项目不要购买,可能会造成无法办理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

二、注意查看中介交易的合同

选择购买“二手房”的,若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交易服务的,要注意签订“三方合同”,合同上必须有房屋中介机构的盖章和注册的经纪人员的签字。房地产经纪机构如果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能收取佣金。

三、注意查看交易房源状况

对新建商品房状况存疑的,注意查看该项目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对购买“二手房”的,要注意查看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对于已出租的要查看房屋承租人放弃房屋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和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查看房屋是否是保障房、“小产权”等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房屋,注意查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不要轻信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对尚未登记发证、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二手房”做出的各种“更名”承诺。注意查看房屋是否存在漏雨漏水等质量问题,物业费、水电暖燃气等是否欠缴。

四、注意交易资金安全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各售楼部、房屋中介等销售单位不得收取任何未予公示、未予标明的费用。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新建商品房的交易资金要直接汇入监管银行的专用监管账户;“二手房”交易资金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约定资金账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事宜,切不可将购房款转账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业务员个人账户。

五、主动规避风险

购房款是重大资产,是老百姓一辈子的心血,购买房屋时切记慎重、再慎重。凡未取得“五证”的房屋、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法院查封的房屋,购房者切勿交纳任何形式的“定金”、“预收款”、“意向款”、“房款”等性质的费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若交易房屋时发现交易当事人存在交易欺诈、乱收费、非法集资或者是以养老为由进行房屋买卖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立即向住建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59-4522279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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