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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党章修正案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作了哪些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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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7 14: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党章修正案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作了哪些调整和完善?

党的二十大秘书处负责人答复关切:

党章修正案吸收近几年党的纪律建设和纪检体制改革的新成果,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必要充实。

在党的纪律一章,将第四十条第二款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修改为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

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进一步明确派驻纪律检查组的范围,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增写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的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充实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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