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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地产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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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09: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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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阶级等级比较分明,加上“重农抑商”的思想影响,大多数商人属于低阶层之列。此外,由于相关土地政策的限制,更使想鼓捣地产生意的古代商人少之又少。


秦汉至隋朝时期,官方政府部门大都施行“均田令”,对田地的拥有量进行限制。历史发展到唐高祖时期,因隋朝暴政以致农业生产遭严重破坏,更是屡屡颁发各种“均田令”的奖罚政策。唐玄宗在位时,曾颁发这样的规定:农业人员家庭三口以下给一亩,六口加一亩,以此类推;商业人员家庭则五口给一亩,十口加一亩,以此类推。说的便是按照人口数量、社会等级来划分地基田地,不能超过体制规定数量的事情。唐朝《户婚律》中有这样的记载: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十亩加一等;过杖六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徒一年,若于宽闲之处者,不坐。

古代想倒腾地产生意买卖的商人在政策法规上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民间商人占用荒田地的限制上还是比较松的——没有资格的限制,也没有数量的限制——只要定期缴纳税收即可。

古代也有专门的建筑队,北宋时期的修完京城所,负责修建城墙宫殿之余,也会盖房以出租。但古代的地产开发商终归大都是官宦之家,或者官宦勾结,依托官宦之强大政治背景而从商的人。唐时的窦乂便是这个队伍里的佼佼者。

当时长安西有十余亩污染废弃的田地,窦乂以三万文廉价买过来之后,很是聪明地在田地水洼中央立了一根木杆,并于杆子上挂了面鲜红的旗帜。每天让小孩子投掷石头,投中者奖励煎饼几块。一个月之后,竟有上万人次纷纷前来投掷,十亩之地很快就被填平。被填平的田地,窦乂用来盖了二十多间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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