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批准,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 | | | | | | | | | | 运城市盐湖区城西机电化工产业集聚区化工园规划路以东,化工园中路以北 | | | | | | | | | | |
YHXC2022-22号地块作为“标准地”供地,控制指标分别是:投资强度≥480万元/亩;容积率≥0.6;税收强度≥9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3吨标煤/万元。环境指标中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KG/万元)≤0.03Kg/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kg/万元)≤0.06kg/万元;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另外,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及存在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2月6日,到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南楼301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2月6日,到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南楼301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12时0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2月6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9时至2022年12月9日9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09】89号)文件规定,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款中包括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不包括契税等其他税费,此类税费由受让人自行缴纳。 (二)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本次挂牌未尽事宜,由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 开户名: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大额行号:313181000026 账 号:35910130000042175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南楼301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59-2623867 联 系 人:赵女士 冯女士 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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