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国土告字[2022]10号 经临猗县人民政府批准,临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伍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为:1、投资强度:≥200万元/亩;2、亩均税收:≥15万元/亩3、能耗控制标准:工业标准地能耗指标(等价值)≤0.8219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4、容积率≥1.0;5、环境控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地表水水域标准限值;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地下水标准值;环境噪声限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 | | | | | | | | | | | | 本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为:1、投资强度:≥200万元/亩;2、亩均税收:≥15万元/亩;3、能耗控制标准:工业标准地能耗指标(等价值)≤0.8219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4、容积率:≥1.0;5、环境控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地表水水域标准限值;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地下水标准值;环境噪声限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拖欠土地出让价款、造成土地闲置的责任主体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劳动保障、国内贸易流通领域失信责任主体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2日到临猗县政务大厅201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2日到临猗县政务大厅201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2月1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临猗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进行。挂牌时间为: 2022年12月5日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4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受让人为外地公司的,需在临猗县境内注册子公司。 以上宗地都以现状出让;2017-008号宗地受让人需另行缴纳耕地开垦费462494.29元;2022-32号宗地受让人需另行缴纳耕地开垦费664600元。 终止2022年10月28日发布的临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临国土告字(2022)9号]。 详细情况见挂牌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福胜 李 霞 联系电话:13099015586 15333692150 临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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