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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能知州王炳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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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4 11: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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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坛墓志铭》拓本(局部)

王炳坛(公元1819年~公元1893年),字杏樵,号晓恬,世居(运城)稷山县原家庄,清光绪十二年始迁县城东门内。1846年,王炳坛中举。1853年,在京城会试,王炳坛考中二甲进士。光绪三年,王炳坛由部保送,历任景州知州、多伦诺尔厅抚民、深州知州等职。

他为官办差期间,一贯恪守自己在家乡忠义槐下发出的誓言,清正廉洁,爱民如子,气节崇高。去职致仕后多年,深州百姓仍呼他在任时所栽的六千多株柳树为“王公柳”,以寄托对这位清官的爱戴和追思。

赞曰:

稷乡出赤子,忠义槐孕育良臣浩气。神州传盛名,王公柳见证清官德风。

断案如神 戏剧称颂

光绪年间,怀柔县曾发生一件蹊跷命案,有司多方勘察,难以破案。

王炳坛受直隶总督之托,改换行装,骑上毛驴,跟着老仆,扮成行医算命先生模样,到乡间明察暗访,尽得实情,使凶犯落网,沉冤昭雪。此案一破,轰动朝野。

他去世多年后,根据其在怀柔县乔装暗访、勘破命案的故事编演的戏剧《杀子报》(又名《阴阳报》),被晋南各地剧团久演不衰。据说凡是演此剧目的剧团,每到王炳坛家乡稷山县城,班主必先到王炳坛后人家中拜访,征得其家人同意后,才能上演,可见人们对王炳坛的崇敬和追念。

革除陋规 为民减负

光绪三年,王炳坛到深州上任伊始,他为官勤政尽职,劳绩卓著,廉洁自守,颇有清名。

在景州为官时,当地盐商按惯例给他分税金二百两作为孝敬,但他却之不受,绝不因此累及商民。

到多伦诺尔厅供职时,当地商家按照以往惯例给长官馈赠银两,实授者送三千两,署缺者送一千五百两。王炳坛一上任便宣布革除这一陋规,谢绝收受此银,并劝导商民们多多兴办文化教育。商民们非常感动,纷纷自发集资三千多两,并捐出广厦一所,兴办书院。

王炳坛亲自主持聘请名师,订立学规,并请直隶总督李鸿章立案上报,且立碑公所,记述此事始末,永远革除陋规。多伦诺尔人感念王炳坛的恩德,在他离职后建立生祠,年年春秋两度祭祀。

退还钱银 滴水不沾

有一年,上峰感念王炳坛为官清廉,遂免去马差派银千余两。此事下属无人知道,但王炳坛决定将这些钱银退还给国库,决不贪占丝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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