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4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批准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历经重大转折并不断引向深入。2014年9月以来,省纪委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反对“四风”,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蔓延势头,有力扭转正风反腐被动局面,推动党风发生了积极变化,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为修复政治生态、推动经济稳步向好作出了重要贡献。工作报告对今后五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建议,是切实可行的。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坚持“巩固、深化、提高”的方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塑造美好形象、逐步实现振兴崛起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管理上,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统筹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坚持从严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大会强调,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更加扎实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为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