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人社厅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晋人社厅发【2022】31号文件精神,对企(事)业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见习补贴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978元),2022年高校毕业生杨怡茹、杜佳谣、周梦飞,见习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8月31日,按照每人每月978元,共计23472元。见习单位给予参加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与工伤保险工亡赔付大致相同的85万元额度。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保费,共计720元。合计:24192元。
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2月14日—2月20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夏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59—8536673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