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确保全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规范安全稳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不按审批方案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以恢复治理、生态修复、地灾防治以及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三)严厉打击以企业厂房、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以暗堡等形式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及销售等行为。
(四)严厉打击“洗洞”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废弃关闭矿井(口)和隐蔽致灾因素等隐患。
(五)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六)其他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三、有奖举报
即日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监督举报,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将按照平政办发〔2022〕6号文件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 0359-3522602 县自然资源局:0359-3522113
县委办公室:0359-3522001 县政府办公室:0359-3522900
平陆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