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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法院“一村一法官联络站”工作法让纠纷调解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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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3 09: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何将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是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一道必答题。近日,记者走访了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稷山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稷山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理念,探索形成“一村一法官联络站”工作法,实行“四步走”建好诉调阵地,推动“三方聚”加强诉调力量,抓好“五件事”规范联络事项,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年度受理案件明显下降,诉前调处成功率显著上升。

“四步走”建好阵地派法官,夯实诉源治理根基

为了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2年5月,稷山县委多次研究协调、上级法院多次专业指导,稷山县人民法院开始推广“一村一法官联络站”工作法,推动坐堂问案向能动司法转变。

统一化确定地址。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法官联络站”,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已经实现全覆盖。

样板化推广建设。利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现有办公场地,统一悬挂标识、布置主题墙,介绍诉源治理概念、司法确认程序,公开驻村包联法院干警及调解员信息,安装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软件并实现联通运行。

“1+1+N”选派法官。“1+1”即一名法官和一名法院干警合理对接服务“N”个行政村的法官联络站,承担所对接联络站的总指导和总协调任务。

精细化按需创建。对接服务法官根据入驻村刑事、民事案件发案情况及特点有针对性制定创建措施,在案件较多的村庄,制订个性化包联服务方案,资源倾斜助力快速调处;在边、远、偏交通不便的村庄,送法上门,满足群众期盼;在文化底蕴深厚的村庄,传播法治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促进基层治理。

“三方聚”多方选才强队伍,汇聚诉源治理合力

村级“法官联络站”仅仅依靠下沉的法官和法院干警难以保障常态化运行。稷山县从3个方面充实工作队伍,凝聚各方合力,推进诉源治理。

扩队伍。从在村居住的网格员、法治示范户、星级文明户、法律明白人、平安志愿者等群体中择优选聘调解员,在法官和法院干警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发挥对接服务法官好帮手作用。

聘专家。邀请7名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调解能手担任特邀调解员,入驻乡镇法庭,在“一村一法官联络站”建设中发挥能力培训总编导、业务指导总教官、疑难案件总协调作用。

协同推。对一些专业性强、涉众型案件,联合各方力量协同作战。与交警部门对接,联调联处交通事故纠纷;与人社部门对接,及时化解欠薪纠纷;与妇联组织对接,妥善处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案件。

“五件事”明确任务抓重点,提升诉源治理效能

稷山县人民法院明确五项工作内容,促进村级法官联络站常态发挥作用。

公开信息。公布调解平台操作流程、法治宣传资料等内容,方便群众学习法律接受服务。

搭建平台。将法院调解平台导入“一村一法官联络站”,拓展提升服务效能。

强化指导。制作《案例选编》,每半月进村培训一次,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法官联络站调解员微信群,及时指导答疑解惑,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巡回办理。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土地界畔、宅基邻里等纠纷,小事不出村,就地办理,当场化解。

普法宣传。将每一起诉前矛盾纠纷的化解当作一次鲜活的司法实践和普法宣传,先后开展普法宣讲120余场次。

记者 孙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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