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医保基金结算清算审计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资金的结算清算工作,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省医保局相关要求,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运城市2022年度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和2023年度基本医保、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资金及意外伤害调查核实项目资金开展审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内容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通过签订委托协议,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运城市2022年度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和2023年度基本医保、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资金及意外伤害调查核实项目资金开展全面审计,保障医保基金拨付及使用的约束力和公信力,进一步规范我市医保资金清算结算的规范性和精准性。
二、时间要求
2024年3月底前对2022年度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和2023年度基本医保开展审计;2024年6月底前对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资金及意外伤害调查核实项目资金开展审计。
三、参选资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申报:
1.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信誉要求: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
4.能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的规定,认真完成独立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1月18日-24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在运城市盐湖区人防大楼607室获取文件。
2.采购文件获取须携带的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携带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4)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五、响应文件要求
各投标人按照下列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参加磋商。
1.服务费报价(二次报价一览表不装订在响应文件,现场报价);
2.项目实施方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会计师事务所商务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2023年第四季度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或零报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6)2023年第四季度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养老、医疗、失业任意一险>及明细表(明细表中要包含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
(7)2023年第四季度任意一个月职工工资表明细表(明细表中要包含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
(9)其他资料。
六、第三方机构确定程序
(一)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15时00分。
递 交 地 点:运城市盐湖区人防大楼604会议室。
(二)组织评审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响应情况,通知响应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审计机构。
七、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运城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人防大楼607室
联 系 人:张 霞
联系电话:0359—2228218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