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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约后如何要求返还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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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0 19: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彩礼,又称财礼、聘礼等,是中国古老的婚礼手续之一。男子向女子送彩礼后,婚约正式签订,一般不得反悔。如果婚约解除,婚约解除后,如何要求返还彩礼呢?上海离婚律师咨询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理解。
  网友提问:
  解除婚约后,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吗?彩礼返还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一、解除婚约后,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财物纠纷是解除婚约后婚约双方因彩礼、相关费用等财物发生的经常性问题,该财物纠纷主要包括赠与物返还纠纷和相关费用分担补偿问题。对于解除婚约后的财产纠纷,主要是普通彩礼等赠与物返还问题,其他问题如买卖婚姻中的赠与物处理问题、举办婚约引起的费用补偿问题等,法律解释和民事政策规定明确,在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也没有争议。
  关于通常的赠与物返还纠纷,我认为应该首先确立两个原则。
  一是只有价值较大或具有一定特殊意义(如照片、信件等)的财物才能要求返还,对价值较小、比较零散的财物不得要求返还。
  二是一般财产赠与视为有解除条件的赠与,一方请求返还的,对方应当返还。对于彩礼等订婚赠与物,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是无偿赠与,在婚约解除后不得赠与财产要求返还的观点,另一种认为是有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行为,当事人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维持其效力;符合条件的,其效力消失;解除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
  婚约现象中的彩礼赠送等行为,实际上是预想将来婚约得以履行并以解除婚约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其中解除婚约是附加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赠与行为继续有效,彩礼等赠与物归赠与人所有,符合条件的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
  我国订婚习俗中一方向对方赠送彩礼等财物的行为,实际上是迫于习俗的压力,为了婚姻的成立而进行的。将彩礼等赠与物视为有解除条件的赠与符合我国婚约习俗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利,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借婚姻索取、骗取财物现象的发生。结合我国现有法律解释或民事政策中的相关规定,可以对解除婚约后财产纠纷处理问题作出以下规定:买卖婚姻性质订婚收受的财产,属于非法所得,应当上缴国库。以订婚为名诈骗金钱的,诈骗所得财产应当全部返还被害人。对少数以订婚为名,以自愿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人,交付给对方的财物,以无偿赠送财物为准处理,无论哪一方提出解除婚约都不会返还。通常,订婚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根据赠与人的请求,赠与人应当返还,但本规定仅限于价值较大或者有特殊意义的。对因举行订婚仪式而花费的金钱,不得向对方要求赔偿。
  此外,民间不少地方还部分沿袭了传统观念,认为男方先解除婚约的,彩礼不应要求返还,女方解除婚约的,应当返还彩礼。该规定是早期型婚约的观念,目的是维护婚约的稳定和效力,法律不得支持。在处理婚约纠纷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并参照上述意见,处理婚约财产纠纷并不困难。
  二、彩礼返还条件有哪些
  当事人请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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