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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土地流转和土地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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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3: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土地流转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方。基于这个原因,可以推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地址的市场反馈会越来越好,也正是其能够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之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

2、土地承包权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方承包,第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

3、土地流转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

4、土地流转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

北京拆迁律师温馨提示: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土地经营权流转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土地转让,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前提是国有建设用地,因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非本村集体成员是没有资格使用本村土地的。土地转让受很多限制,有专门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如果非法转让土地,是会受到处理,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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