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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烟头做鉴定找到儿子生父他起诉前妻获赔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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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3 17: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婚后有人议论说儿子不是他亲生的,他去做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了传言。丹阳男子许广在利用一个烟头找到了孩子的疑似亲生父亲后,和前妻打起了官司,法院判决前妻支付5万元赔偿。日前,丹阳市人民法院向记者介绍了此案。

  据法院介绍,大约7年前,许广和年长他1岁的女子夏洁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两人很快便领证结婚。婚后夏洁生下了儿子小许。在儿子2岁时,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儿子随夏洁生活。离婚后,许广听到了些风言风语,说儿子并非其亲生,而是夏洁与男子李强所生。

  考虑到自己婚后经常在外打工,许广不禁也产生了怀疑,遂想与小许做亲子鉴定。鉴定报告排除许广为儿子的生物学父亲。

  许广找到李强理论,但李强坚决不承认。在又一次与李强理论的过程中,许广偷偷拾取了一个烟头并找到某鉴定所。鉴定所根据这个烟头作出鉴定报告,支持李强为小许的生物学父亲。
  2015年,许广将夏洁、李强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失,要求确认小许与李强存有亲子关系。

  法官经审理认为,遭遇本案这种情况,当事人精神上必然受到极大损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且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必受限于人身损害抚慰金最高5万元的限制,而应根据受害方实际的精神创伤来决定。因此,许广要求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应予支持。

  但法官认为,许广要求赔偿财产损失15万余元,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支付了相应金额费用,也不能证明其收入情况,可参照当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支持赔偿3万元。

  关于李强和小许的亲子鉴定,法官认为,在一方不同意进行鉴定的情况下,如果法院对单方鉴定意见予以采纳或强制进行亲子鉴定,既侵害了相关人员的身体权利,也不利于保护不特定人的隐私。

  综上,丹阳法院一审判决夏洁赔偿许广共计5万元,驳回了许广的其余诉讼请求。许广不服,提请上诉。2016年年底,镇江中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案判决生效后,2017年,许广又另案起诉,请求判令夏洁赔偿他经济损失9万多元、返还婚姻存续期间所购房屋按揭贷款的二分之一、案件受理费由夏洁承担。目前,这起新的案件还在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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