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9时06分,北京,人民大会堂。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监察法是反F·B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党和国家终于将反F·B正式写入国家法律,这无疑是我国反F·B斗争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让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迈进了新时代,挥写了新篇章。
反F·B斗争历久而弥坚,这是一个需要长期不懈努力的过程。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以雷霆之势大力打击“老虎苍蝇”,“老虎”官位坐到再高也会落马,“苍蝇”犯的事再小也会被查,这是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党和国家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毅力。
反F·B立法正是由于党心民心的高度凝聚、多年的实践斗争,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条件。同时这让党的意志能够通过国家法律而体现出来,从而构建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为反F·B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F·B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从而形成高效治党的形势,坚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反F·B立法,这是一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从此让反F·B工作有法可依,进一步提升社会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F·B斗争的统一领导,健全党和国家监察监督体系,初步实现了国家监察全覆盖。
反F·B立法,让国家政府的职能效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将一切触摸“红线”的行为遏制在“摇篮”中,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营造出海晏河清、朗朗坤乾的社会氛围,从而让“老虎苍蝇”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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