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咨询] 运城盐湖保护中允许发展文化旅游业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2-12 10: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盐湖保护中允许发展旅游产业吗

《运城市盐湖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条文:

鼓励发展具有运城盐文化特色、体现盐湖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旅游产业。

鼓励发展与盐湖相关的文化创意产业,保护和传承古法产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

在盐湖保护范围内发展文化旅游业,不得危及文物安全,不得转让、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改变其用途,不得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4-11-10 11:19 , Processed in 0.054491 second(s), 1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