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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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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 11: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县(市、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

  近期,市教育局接到群众反映,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过程中虚假宣传、欺骗招生,宣传注册中职学籍学习普高课程,聘请招生中介进行有偿招生,部分无学历教育资质培训学校乱宣传乱招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紧急通知如下:

  严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

  市教育局已于6月22日在《运城日报》第四版及运城教育公众号,对全市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的40所学校名单及2021年运城市中等职业学校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公告。未取得年度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专业不得招生;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分校、办学点;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培训机构联合办学;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违规联合办学、虚挂学籍;严禁普通高中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分数在建档线以下的学生。

  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途径

  严禁中职学校委托中介机构和他人招生;严禁任何形式买卖生源进行有偿招生;严禁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严禁抢注生源;严禁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

  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宣传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从学校办学特色、内涵建设、国家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资助政策,高职单招、高职扩招、“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对口升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等有利升学政策方面进行宣传,引导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要充分调动教职员工招生工作的积极性,利用在校生、优秀毕业生宣传学校,利用地方主流媒体、新媒体等方式正面宣传学校办学成果。要严格按照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招生宣传资料(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简章)进行宣传,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招生,不得宣传注册中职学籍开设普通高中课程。

  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化中职教育类型特色。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规矩意识,规范发展、科学发展,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在提升学校内涵建设、特色发展上。市教育局从即日起,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督察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9月开学后,市教育局将对中职学校是否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规范培养学生、是否按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学标准规范开设课程、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中职教材、是否落实中职教育实践教学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50%等要求进行全面专项检查。对违规学习普通高中课程、使用普通高中教材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中职学籍,不予享受国家免学费,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削减2022年度招生计划、限期整改、暂停2022年度招生、取消招生资质等不同程度的处罚,狠刹不正之风,维护职业教育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大环境。

  运城市教育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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