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公告: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五)_运城市34项利民惠民措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0-19 10: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参保职工在运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正常分娩、剖宫产及合并症、并发症等医疗费用,由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到医保中心报销,调整为在产生费用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牵头单位:运城市医保局

咨询电话:医保服务中心职工医保组

0359-2059134

相关帖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4-9-20 06:18 , Processed in 0.047837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