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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问:运城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如何明确业委会、物管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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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6 17: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运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如何明确业委会、物管会职责?

运城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2021-2023 年)实施方案为您解答:

明确业委会、物管会职责。

1.业委会、物管会要严格按照《民法典》等规定明确职责范围。

2.经业主大会决定,可行使一定额度内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支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等权利;

3.可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薪酬标准;

4.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业主合理诉求;

5.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在决定物业管理有关事项前,公开征求业主意见,并报告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7.每年向业主公布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

8.督促业主遵守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议,劝阻业主违规违约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指导单位:运城市住建局、运城市民政局、运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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