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30日讯(记者贠娟绸)今晚,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的第四次会议上了解到,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23件,其中23件议事原案立为19个议案(其中议案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为一个议案)。这些议案将交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本次会议闭会后审议办理。
据了解,这23件议事原案中,所有议事原案案由明确、案据充分、方案具体,均符合议案构成要件,内容涉及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质量较往年有明显提高。这些议案的内容有几个特点,一是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发展养老事业、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化解社会矛盾、净化政治生态等方面提出;二是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围绕加快河流生态修复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提出;三是以精准扶贫为切入点,围绕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这些议案具体是:关于制定《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议案(0001号、0020号),关于制定《山西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议案(0002号),关于制定《山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0003号、0013号、0018号),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0004号、0009号),关于推动家庭 教育立法的议案(0005号),关于出台《山西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议案(0006号),关于出台《山西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的议案(0007号),关于修改《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议案(0008号),关于制定《山西省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的议案(0010号),关于制定出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001l号),关于制定《山西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的议案(0012号),关于制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促进条例》的议案(0014号),关于制定《山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议案(0015号),关于废止《山西省城市 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议案(0016号),关于修改《山西省旅游条例》的议案(0017号),关于修改《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议案(0019号),关于制定《山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议案(0021号),关于修改《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议案(0022号),关于制定《山西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议案(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