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9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2016年第3期通报的抽检食品涉及酒类、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食用油、蛋及蛋制品、乳制品、罐头和饮料等10大类,监督抽检样品共计253批次,其中合格247批次,不合格6批次。
6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涉及酒类3批次,具体包括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中国·山西杏乡世家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酒(清香型白酒)、山西杏花树汾溪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等原浆酒(清香型白酒)中酒精度低于标签明示值、吕梁市玉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瓷酒(清香型白酒)中检出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2批次,为吕梁市东裕 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两个批次土豆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肉及肉制品1批次,为夏县秦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卤猪头,该样品不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对此,省食药监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李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