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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运城某置业公司广告内容违法被责令停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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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09: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西某置业有限公司当事人在其公众号发布的“项目位于黄金水岸凤凰湖西侧,拥有千亩湿地公园,风水宝地,无法复制”等字样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2021年3月,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背景:

今年以来,运城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加强广告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强化广告导向监管,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不断加大违法广告案件查处力度,围绕医疗、药品、食品、农资、房地产、教育培训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广告案件。为警示教育广告主体,震慑违法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净化广告市场环境,日前,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十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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