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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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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0 16: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9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北京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及具体举措共22条,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注意到,方案细化举措,涉及教育、医疗、养老、婴幼儿照看等家庭关心的具体方面,尤其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方面回应社会民生关切,其中还明确指出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方案提出,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落实措施逐步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4.5个托位、其中普惠托位不低于60%的标准,配置完善托育服务设施。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方案提出,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做好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把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优化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网络,完善高危孕产妇全链条、全周期、可追溯服务。

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女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提档升级,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区域医疗中心及三级助产机构新生儿科(病室)全覆盖,建设母婴友好医院、儿童健康友好社区。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在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方面,方案指出,“十四五”时期,北京各区均设立不少于一个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承担辖区托育机构及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至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打造“一刻钟”托育服务圈。

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大型园区为员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利用存量的国有企业房屋土地和疏解腾退用地用于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方案指出,完善创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延长生育假、男方陪产假等制度,设立父母育儿假,综合利用保险、财政、薪酬等方式,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完善本市生育保险政策,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完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

方案明确,1.3米以下儿童乘坐公交、地铁,享受免票优惠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方案指出,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执法检查,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聘和用人过程中,不得实施性别歧视。

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约责任制度。完善履约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查处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生育、公平就业等权益的违法行为。鼓励和支持失业女性参加本市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方案明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做好宣传倡导、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开展为老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等公益活动。

方案强调,崇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教育引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全媒体记者耿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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