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培育特色小镇要坚持突出特色,防止千镇一面和一哄而上;坚持市场主导,政府重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防止大包大揽,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依据产业发展确定建设规模,防止盲目造镇;坚持深化改革,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打造创业创新新平台,发展新经济。
住建部村镇司司长张学勤表示,特色小镇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培育特色小镇,主要是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提供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建设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小城镇内需的潜力很大,小城镇承担着补短板的作用。”村镇司副司长王旭东说,随着小镇青年返乡需求的提升、城市人生活方式的转变,小城镇要适应这些转变的发展机遇,培育特色小镇是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首要内容。
《通知》明确,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将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特色小镇原则上为建制镇(县城关镇除外),优先选择全国重点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