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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共同富裕”道路,不能忘了社会主义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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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6 16: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共同富裕”要有物质基础,要有制度保证。这个物质基础就是财富公有,这个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最近,党中央向全国人民发出了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伟大号召,全国上下,群情振奋,意气奋发,正在向现代化强国迈进!

  “共同富裕”要有物质基础,要有制度保证。这个物质基础就是财富公有,这个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正如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的:“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性质、人民的福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

  那末,我们现在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情况如何?现状是否是“公有制为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又占比多少?对此好像并没有一个权威的公开说明。查有关资料,也是莫衷一是,一本糊涂账。

  据有关资料统计,在全国总资产中,公有制资产比重自1985年以来不断下降。2005年,公有制资产比重只占到全国总资产的48.8%,与非公有制资产比重之比约49∶51。而《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第07期说:在中国经济领域中,公有制经济的比重越来越低,而非公有制经济则表现出强有力的发展态势。在第二、三产中,2001-2004年,公有制资本的比重平均每年减少3.23个百分点,共减少了9.7个百分点。公私经济实收资本比重之比也由2001年的65.7∶34.3下降为2004年的56∶44。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成果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三次产业经营性总资产约为487.53万亿元(含个体工商户资产),其中公有制经济的经营性资产规模是258.39万亿元,占53%。而另一家智库报告说:如果从2005年民营经济的GDP所占的65%中,扣除集体经济所占的部分(估计约为8%),加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私资部分(估计至少为4%),则非公有制经济GDP中所占比重为61%(65%-8%+4%)。相应地,公有制经济GDP所占比重为39%。按照上述的私营经济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测算,2006年全国GDP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比重分别为37%与63%。目前,私有制经济比重还在继续上升,向电力、铁路、邮电、航空乃至国防工业等重要部门扩展。

  这些数据还是十多年前的。所说明的情况是,无论是从资产占比,还是GDP的比重,非公经济已大有超越“公有制为主体”之势。时间又过去了一二十年,现在的情况又如何呢?比如事关民生的医院,有项统计说,民营医院已占比64%;在移动支付方面,民营更是占绝对优势;等等。对此,应该有一个权威机构站出来向人民公开说明情况了。

  现在,对坚持这个基本经济制度还有不少认识误区。有些人认为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利于发展市场经济”,说什么“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就是限制非公经济,打击民营经济”;甚至有人公开提出,“别再分什么公有制、私有制经济了,中国的企业都是公有制”。因此,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需要固本保根。这个“本”,就是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个“根”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须知,基础不牢,江山难保;基础一动,地动山摇。只有从根本上保证这个经济基础坚如磐石,我们的社会主义江山才能永不变色,我们才能满怀信心地走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

  又到两会召开之际,可否在今年两会上公布我国所有制的占比情况?读者诸君,以为然否?

  (朱亚夫  作者系上海市作家协会、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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