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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关于做好2022年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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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4 09: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的公告

为培养更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加快推动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公费农科生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2021]1号)要求,现将2022年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2年,山西省公费农科生由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全省招生计划130人,其中河津市招生计划3人,专业为植物保护(1人)、动物科学(2人)。公费农科生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山西农业大学年度招生规模,未完成的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可转入该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三农”事业,毕业后志愿到乡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具备当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学生。

    (二)报考公费农科生的考生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山西省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书》。

    (三)身体健康,体检标准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招生录取

    公费农科生通过高考选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公费农科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四、签订协议

    (一)公费农科生入学前需与山西农业大学和我市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农科生在学习期间,由省财政承担其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给子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动态调整)。

    (二)公费农科生毕业后应当到乡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定向就业,入职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合同期为5年。合同期满,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三)公费农科生履约管理办法,按《公费农科生教育实施办法》(晋教[2021] 1号)相关规定执行。

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优化基层农技服务队伍结构、增强服务效能的有力举措,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山西省招生考试网招生公告信息,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宣传,广大高考生积极报名。

    联系人:贺国强    18135340056

    办公电话:0359—5021906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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