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运城市规范民办中专学校办学行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7-15 08: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8日,运城市教育局召开规范民办中专学校办学行为工作会。会议就规范民办中专学校办学行为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6月7日省教育厅公布的学校名单,对未取得年度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专业学校不得招生;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非学历教育机构联合办学。要结合学校实际,多在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方面进行宣传,严禁夸大、虚假宣传,以办普高班等各种承诺为幌子、欺骗招生。

会议强调,各学校要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填报学生注册信息,要始终做到“人籍一致”;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学校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严禁将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挂靠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严禁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等手段冒领、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今年将不予注册非全日制学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免学费政策,严禁以联合办学的名义套取财政补助经费,严禁边免边收,严禁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实习流程,结合专业进行对口实习,坚决杜绝实习内容专业不对口、强制实习、收费实习、简单重复劳动、中介机构参与、违规安排加班和夜班等问题。

(李宏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4-11-23 09:48 , Processed in 0.094941 second(s), 1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