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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武汉官方将房地产归为"困难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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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0: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改买不起房,医改看不起病 ,教改上不起学” 形成 三座大山, 要反省,换思维 。

  房地产是土地私有制的产物,毛主席率共产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后,大地主的土地已经被没收,城市土地私有制已经废除,社会主义土地归全民所有,禁止买卖,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是几千万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革命成果。

所以社会主义国家只可以有房产,而绝不允许有房地产,现在的特色房地产业是个怪胎,因为都是公然违宪违法的,按照“依法治国”都应该被收归公有。所谓“70年,50年,25年使用期”是个土地出租的概念,根本没有合法所有权。

房地产改革的政策也全是违宪的,从实践效果来看,已经导致老百姓买不起房,产生大量房奴,由于发展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贫民窟与豪华别墅物业并存,阶级鸿沟显化,大量物业空置,大规模浪费宝贵短缺的土地资源,是少数人“一夜暴富“的罪恶渊薮,对贫富悬殊日益深化推波助澜,产生巨大危险的房地产金融信用泡沫,严重危及银行金融体系的安全,居民个人财产安全等等一系列严重恶果和罪恶,绑架了政府,绑架了银行,绑架了房奴,根据邓小平实事求是的特色理论,按照“依法治国”原则,都应该立即废止,既然房地产已经走到末路穷途,成了“困难行业”,就应该称此大好时机将其取缔 ,更不应该为其输血输氧,浪费老百姓的血汗钱,继续推高全民喊打的房价 。宪法是母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础,如此严重波及全国长达数十年的违宪违法事件,不严惩废止,法律的宪法根基都塌陷了,“依法治国”岂不就成了一句空话,成了乱法?难道要把“依法治国”搞成“窃国者侯,窃钩者诛”?当然,大错已经铸成,积重难返,具体的操作应该谨慎循序渐进。至少政策层面应该立即对房地产公司行为实行严厉管束,立即禁止豪华别墅物业的修建炒卖。

随着“70年,50年,25年使用期” 逐步到期以及物业的寿命期,逐步推进房屋建设分配的社会主义化,公平合理化,建筑风格中国传统民族特色化,从根本上消除巨大的金融和居民个人财产安全风险,不要再让房地产资本为了追求利润增殖扩大可销售建筑面积,建造这些大煞风景,完全模仿西方贫民窟千篇一律的“亲嘴楼”,鸟笼子式房屋,劳动人民住宅不要追求big house。

宜居即可,腾出空间扩大楼间距,改善住宅区休闲,运动,散步,绿化,环境。这里的社会主义是指真社会主义,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假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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