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各农业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确实做好2023年补助项目工作,遴选建设一批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运农发〔2023〕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农业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对象
农业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依托本县域内从事当地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业科技企业、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组织(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渔业)。
二、申报条件
(一)农业示范展示基地
1.现代农业科技园区要求是省级以上的科技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是省级以上的示范社、示范农场,农业科技企业是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或当地有影响力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的新兴的科技企业。
2.示范基地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且长期稳定,租用、合作的合同期不少于10年(粮食基地规模在300亩以上,果树基地在100亩以上,蔬菜基地在50亩以上,设施果蔬基地在30亩以上)。而且具备集示范、推广、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基本基础设施、试验示范器材、教学培训设施等条件。
3.基地应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先进、能够长期提供技术支撑的团队。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1个农业推广部门合作,已建立了专家工作室优先,并已有效开展技术合作的优先。
4.基地在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方面对当地产业发展有影响力。示范推广品种和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要强,辐射带动要强,而且基地能组织农户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等。
(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1.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服务农民积极性高。农业企业要求是市级以上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求市级以上的示范社、示范农场。
2.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需自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与装备,专业化程度高、组织化能力强,能够对农户提供专项或全程化服务,且效果明显。
3.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能大力开展良种、良法、良技推广应用及培训,能熟练使用新技术新装备,并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至少能培育80个以上的示范主体,确保每个示范主体掌握2-3项主推技术。
三、申报材料
(一)农业示范展示基地
1.填写《永济市2023年农业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
2.省级以上科技园区、省级示范社及示范农场、市级龙头企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基地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4年10月之前,加盖公章);所在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所在单位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4.基地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基地内的基础设施、试验示范器材、教学培训设施照片,技术支撑团队及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农业推广部门合作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支撑材料原件及复件印(加盖公章)。
6.申报基地及单位实施相关项目的资料及获奖授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1.填写《永济市2023年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
2.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农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4年10月之前,加盖公章);申报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申报单位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4.申报单位自主拥有的专业农业机械与装备的照片;组织专业团队对农户提供专项或全程化服务,开展良种、良法、良技推广应用及培训的相关印证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实施相关项目的资料及获奖授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29日--6月2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地址:永济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站
联系电话:0359-8085530
附件:
1.永济市2023年农业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docx
2.永济市2023年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docx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9日
1.永济市2023年农业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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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永济市2023年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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