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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工作开始,每台财政补助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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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5 08: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3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河津市2023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每部电梯可获得省级补助10万元、市级补助5万元。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坚持“业主自主、市场运作、政府支持、规范实施、保障安全”的原则,充分发挥既有住宅业主的主体作用,依法通过民主协商,确保电梯加装科学、合理、可行。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职能,规范引导、优化审批,以房屋使用安全为前提,以满足广大居民便利出行为目标,补足民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据了解,在县城规划范围内,凡未列入近期房屋征收改造范围,四层及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未设置电梯的集合式(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原建筑基础且符合城乡规划、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要求及电梯相关标准规定前提下,可以加装电梯

实施主体为既有住宅产权人作为业主,是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

以单元为单位加装的,实施主体为该单位的全体业主;

以整栋楼为单位的,实施主体为整栋楼的全体业主;

以小区为单位的,实施主体为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


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承担建设单位的责任或义务,原则上应委托业主代表、原房改房售房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等作为代理人,组织实施工程报建、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工程验收、使用管理等工作。

初步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拟加装电梯住宅规划、施工等建设及竣工合法手续;经社区居委会同意的加装电梯申请书;住宅楼不存在违建,如有,自行拆除后方可申报;各住户同意加装电梯及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签字表;项目联络人推荐书;各住户身份证、房产证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后期管理方案。

记者  许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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