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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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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4 10: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我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22号)等文件精神,参考往年省市指导意见,结合新绛实际,经中心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标任务:全县完成粮改饲面积0.3万亩、完成全株玉米青贮收贮量不低于7920吨(或9900立方米)。

    (二)补助对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化牛羊养殖场户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近三年享受过牧草种植补贴的主体,不得列为补助对象。

    (三)补助环节:补助资金用于全株玉米青贮收贮环节。

    (四)补助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9万元。

    (五)补助标准:以通过验收认定的实际完成任务面积进行核算,每亩补贴不超过163元。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辖区内有意愿开展全株玉米青贮收贮的奶牛、肉牛、羊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公司、家庭农场)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

    (二)养殖规模:牛存栏≥100头、羊存栏≥300只。

    (三)青贮窖标准:以砖砌、石砌、钢筋混凝土或预制板结构为主体结构,地上窖、地下窖均可。

    (四)养殖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五)养殖场不得位于新绛县现行的禁养区之内。

    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企业须在申报期内如实填写《新绛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非禁养区证明,上报县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审查。

    三、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31日,星期天节假日不休息。由于粮改饲项目实施期短、季节性强,为保证项目有序推进和任务按时完成,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重视。

    联 系 人:王俊岩  郭志飞

    联系电话:0359-7523076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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